为规范课程资源建设管理工作,确保课程资源建设优质高效,特建立课程资源建设评审制度。
一、课程资源建设委员会
1.成立课程资源建设委员会,受省委组织部干教处领导,成员包括省委组织部干教处、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办公室、省委党校、省干部教育高校基地、各市委组织部干教处(科)相关领导。
2.课程资源建设委员会所聘专家由省网院推荐,经省委组织部干教处审定后,颁发聘书。专家如不能继续履行评审职责,则应向学院提出辞呈,予以解聘。
3.课程资源建设委员会指导学院课程资源建设规划制定;指导省网院课程资源建设技术质量参考标准制定;指导省网院自建课程资源专题选定和授课专家遴。蛔橹郎笫⊥鹤越纬套试。
4.课程资源建设评审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在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省网院具体召开,负责组织联络资源建设评审专家,做好评审任务分配及相关协调工作。
5.根据课程资源建设评审会的组织开展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向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支付评审工作劳务报酬。
二、评审流程
1.省网院向省委组织干教处提出评审申请,获批后,省网院组织联络资源建设委员会专家,确定课程资源评审会相关事宜,筹备课程资源评审会并通知参会人员。
2.省网院在评审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向课程资源建设委员会提供评审课程目录、评审表和课程浏览权限。
3.原则上每名专家负责一至两类课程资源、不超过10门课程的审核工作。专家对资源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认真填写评审表(见附件1),并签字确认。
4.召开课程资源评审会,对评审课程集中评议,形成购置和建设课程建议和意见。
5.按照评审会决议,指导、调整资源购置和课程建设工作。
三、评审标准
1.依据《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指标》与《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结合学院课程资源建设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评审标准。
2.评审标准主要包括政治性、内容性与质量性三个方面。
四、评审结果
1.经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陕西省干部网络学院优秀课程资源,并对课程制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
2.经审核,不符合政治性、内容性与质量性的课程资源,不予使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省网院附则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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